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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细则

日期:2020-07-22 来源:admin 浏览:28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确保合同目标、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安装、重大的维修等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 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是建设项目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成果,检查工程设计与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和有效行为,对总结建设经验、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都有着重要意义。

第四条 各验收方及验收人员应遵循“严、实、细”的工作要求对工程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论负责。

第二章 工程验收准备的资料

第一条 施工单位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10、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 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

2、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

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4、勘察、设计、图审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

5、监理评估报告;

6、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

7、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证明;

8、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9、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0、设置永久性标示牌,将制作安装好的标示牌附照片。

第三条 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人章);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勘察、设计、图审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到监督站领取表格)、监理评估报告;

4、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5、规划、环保部门出具的工程规划、环保条件核实认可文件;

6、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7、档案室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明;

8、清欠证明;

9、节能办出具的建设工程建筑节能验收报告(原件);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组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第三章 项目部自检验收内容

第一条 土建检查内容

1、观感检查内容为:①内墙面阴阳角方正、顺直;内墙粉刷颜色,返碱、咬色,流坠、疙瘩,砂眼、刷纹等;墙面砖(板)接缝、空鼓、相邻砖(板)高低差,阴阳角方正;天棚阴角顺直等;吊顶表面平整度,接缝直线度、高低差等;房间地面砖(板)接缝、空鼓、相邻砖(板)高低差等。②卫生间地面砖(板)接缝、空鼓、相邻砖(板)高低差、排水坡度等。③门开启方向、闭锁严密程度、地弹簧标高、五金安装质量,门扇缝隙,细木制作及油漆等。④窗开启方向、闭锁严密程度、五金安装质量,窗扇缝隙,密封胶封打,细木制作及油漆等。⑤楼梯板块粘贴密实度,侧面抹灰空鼓。⑥屋面防水卷材粘贴牢固程度、密实度,排水坡度,返水收头,雨水口及篦子设置,卫生间管道出屋面排气管高度及做法,屋面瓦铺贴质量,檐沟、天沟做法,屋面变形缝做法等。⑦外墙面饰面板块粘贴、接缝、密实度、色泽等,外墙涂料色泽、均匀程度,水落管安装,变形缝质量,外墙面界格缝、滴水线(槽)等。

2、实测检查内容和功能测试内容为:①房间进深、开间尺寸、层高;内墙面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墙面砖(板)平整度;天棚表面平整度;吊顶表面平整度;房间地面平整度。②门框高度、宽度、翘曲、对角线尺寸差,门扇表面平整度。③窗框高度、宽度、翘曲、对角线尺寸差,窗扇表面平整度。④楼梯间楼梯扶手高度,立杆间距;踏步高度、宽度及表面平整度。⑤屋面女儿墙及护栏高度,楼梯、阳台、窗台等临空处安全防护设置。⑥外墙面立面垂直度、平整度。⑦建筑物总体高度、垂直度、层高等。⑧屋面淋(蓄)水试验。⑨卫生间地面排水坡度,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

第二条 设备安装检查内容

1、观感检查内容为:①建筑电气开关、插座位置,配电箱盘高度、位置及接线方式,照明灯具安装位置、高度,避雷带支持卡子数量及牢固程度,等电位连接方式等。②建筑给、排水管道安装坡度、垂直度、靠墙距离,管卡数量及牢固程度,消防管道、消防箱安装位置及质量,阀门、水龙头安装位置、牢固程度、检查通水严密性,冲洗阀延时及通水效果,排水管道返水弯、伸缩节及通水效果,地漏安装位置及高度,卫生器具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外观质量等。③建筑采暖管道安装坡度、垂直度、位置、管卡数量及牢固程度,散热器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外观质量等。④空调系统的风管、支架、排风口、风阀、水泵、冷却塔、管道保温等。⑤室外检查井、阀门井做法等。⑥电梯运行、开关门、信号系统、电梯机房等。

2、实体实测检查和功能测试内容为:①给排水及采暖:卫生器具满水试验,给水管道通水试验,排水管道通球试验,室内消火栓试射,采暖系统调试。②电气:照明通电试验,漏电保护器测试,避雷接地电阻测试,插座、开关接线检验,导线绝缘电阻测试,大型灯具安装过载试验。③通风与空调:专门组织进行调试验收。④电梯:由专业部门组织验收并出具报告。⑤智能建筑:由专业部门组织测试。⑥住宅工程需进行外窗淋水试验,并试验合格。

第三条 施工资料检查内容

1、施工技术资料:原材料、半成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复检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各种通用及专业设备的调试验收资料;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施工日志以及其它必要的文件和记录等。

第四条 对于住宅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廊建质安[2010]1号”文件要求进行分户验收。

第四章 工程验收的程序

第一条 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并整理汇总施工资料后,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对工程质量严要求的方针,竣工验收流程分为以下几步:

1、项目部自检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申请公司验收,施工资料整理齐全提前上报职能部门审批(包含用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所需的消防等各专项资料)。

2、公司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附件并上报监理单位申请监理预验收。

3、监理预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蓝本)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申请四方验收。

4、四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完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并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红本),向上级主管部门上交施工资料、申请竣工验收。

5、竣工验收:涉及节能及竣工验收需专家参加的,参照冀建质〔2014〕36号《关于实行建筑工程验收专家评价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地方标准;验收合格后完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红本)竣工验收情况表,准备进行竣工备案。

6、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黄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红本)、《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绿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人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五章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

项目部自检合格,满足以下条件: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4.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公司核查资料及工程实体质量合格后,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竣工验收方案如下:

第一条 会议议程

与会人员签到。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组织并主持,程序如下:

1、建设单位主持人介绍与会单位及人员,宣布验收组人员,质量监督站对本次验收进行监督;

2、建设单位简要介绍工程建设概况;

3、施工单位汇报工程施工概况、质量验收自评意见、竣工资料情况及自验问题整改情况;

4、监理单位总监汇报工程质量评估意见和竣工资料审查意见;

5、抽签确定现场验收检查部位;

6、验收组宣布工程验收分组和验收部位、内容;

7、现场检查验收,并核查工程竣工资料;汇总验收情况;

(现场验收后,在讲评前,各小组汇总验收意见及存在问题,并提交监督站审议);

8、设计、使用管理单位及各验收小组负责人分别发表验收检查意见;

9、监督站讲评工程实体质量存在问题和竣工资料存在问题;

10、验收组长宣布验收结论;

11、监督站宣布验收监督意见;

12、施工单位领导表态,明确整改时限;

13、监督站、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领导讲话。

第二条 验收分组

工程验收选定组长,分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竣工资料三个验收检查小组。其中土建小组(工程量较大时,可分为土建观感检查小组和土建实测检查小组)。

监督站人员分别参加土建小组、设备安装小组、资料小组。

第三条 验收路线

由屋面开始→顶层→标准层→一层→地下室。

第四条 验收工具

经纬仪、水准仪、靠尺、塞尺、钢尺、线绳、小锤、坡度仪、漏电测试器、电阻测试仪等。

第五条 验收甩项内容

经建设、施工单位协商,某工程因不具备验收条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待条件具备后另行组织验收。

第六条 验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填写)。

2、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及施工合同。

第七条 参加验收单位及人员

主管部门及人员:(建设单位上一级工程主管部门视情参加);

监督单位及人员:(项目监督负责人、监督员等不少于三人参加);

建设单位及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代表等参加);

设计单位及人员:(项目主持人、建筑及水、电、暖等专业人员参加);

施工单位及人员:(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参加);

监理单位及人员:(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参加);

使用管理单位及人员:派代表参加。

第六章 附件

附件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附件二: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蓝本)

附件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附件四: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附件五: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红本)

附件六: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绿本)

附件七: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

附件八:设计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检查报告

附件九: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验收质量检查报告

附件十:地质勘查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检查报告

附件十一:住宅质量保证书

附件十二:住宅使用说明书

附件十三: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黄本)

附件十四: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